3、PE管道:压力等级SDR17、1.0Mpa;
4、钢制管件要求同管道要求;PE管件压力等级1.6Mpa;阀门等管道附属设备压力等级不小于1.0Mpa;
5、PE管外径与公称直径对照:De110mm——DN100mm、De225mm——DN200mm。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Δ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管道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PE管道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必须提供PE管道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每个碳素钢板卷管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碳素钢板卷管的生产厂家或者是由生产厂家书面授权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代理商,如果生产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生产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只能授权惟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碳素钢板卷管品牌出现两家及以上参与者时,以报名先到为准;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凡带Δ标记的为必须符合项,除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外,开标时需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2)如果不能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1)以上复印件须清晰明了便于确认,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于2015年10月29日18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6-6022853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曙光东路号环保大楼一层
电 话:0566-3295588 传真及保证金:0566-6029781
网 址:www.stxzb.com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