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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湖外环路跨北引水渠桥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subangroup | 发布时间: 2016-03-19 | 1932 次浏览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湖外环路跨北引水渠桥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湖外环路跨北引水渠桥、龙北二路跨北引水渠桥、龙源六街跨魏河桥、龙湖内环路跨龙尾河桥、龙北一路跨北引水渠桥、龙源四街跨1号引水渠桥、龙翼四街跨魏河桥、龙源十三街跨魏河桥、丰盛路跨如意运河桥、龙湖内环路(北三环西-龙源一街)、龙湖中环路(北三环西-龙源一街)等项目的电力排管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2013年3月1日以来具有在监或已完成的类似电力排管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11年3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电力排管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合同须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 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如投标人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其他要求:提供企业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2015年3月以来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1.4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6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企业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
4.1.8企业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2015年2月以来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
4.1.9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3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5层
10.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